会计成绩公布及合格证明领取的通知
一、合格分数线
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、《会计基础》两科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。具备免试《会计基础》,且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考试成绩合格的,发放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;不具备免试条件,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、《会计基础》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,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。
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“实务操作”和“理论操作”两部分考试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分数。两部分考试成绩同时合格的,发放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证明。
二、合格证明
(一)领取时间:
从2013年2月26日开始,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:30至11:30,下午14:00至17:00,节假日除外。
(二)领取办法:
1.邮政快递领取。拨打邮政业务咨询电话:11185说明领取会计成绩合格证明报准考证号即可, 10元/单。
三、咨询电话:
83188567 83012567 咨询QQ:601081118
二○一三年二月十六日
都市领航职业培训学校